【项目属地】
广东·深圳|惠州
【项目概况】
普货运输需求,需使用各吨位中小型货车、平板车。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 投标人提供设备类型应包括:厢式货车、平板拖车,以上每种车型至少具备2台套设备(共计至少4台套),设备所属权可为自有设备或可控设备,均需提供设备行驶证、设备年检证明等资料,可控设备另需提供所属权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等 资格。 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具备3小时到达服务地点的响应能力。 4、投标人在近【3】年(【2018】年【 1】月【1 】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的普货运输(注:需要明确合同的关键服务内容,有参照性)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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