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重庆
【项目概况】
汽车尾气处理液成品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60000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将该证明的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及安全管理规定,承担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风险和责任;承诺遵守采购人和生产基地(提货点)的相关管理规定,承担因其违规或失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安全责任; 3、投标人须现拥有本项目所要求的柴油车尾气处理液专用罐车,且车辆必须是投标人自有车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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