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连云港
【项目概况】
矿产物资水陆联运服务项目,运量约30000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或者其他组织(必须取得总部授权),具有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普通货船运输”或“水上运输业”或“船舶代理”等经营种类; 2、投标单位必须持有《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水路运输辅助业备案 登记表》、《无船承运业务经营登记证》或其他资质文件; 3、投标方应遵守水路、陆路运输管理规定及货物运输要求。 4、要求投标方和相关港口保持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能保证在长江枯水季节,港口作业紧张的情况下将货物按时配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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