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内蒙古·包头|陕西·榆林|新疆·乌鲁木齐
【项目概况】
聚烯烃产品汽车运输服务,三个标段,概算总金额1200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国家规定的交通运输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3个月内开具的同类发票扫描件; 4、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具有至少1份普货运输业绩,且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过500万元(金额以合同金签署或发票或业主证明为准); 5、投标人须具有承运货物载重30吨及以上的货运运输车辆50辆以上,运输车辆的所有人须为投标单位(以行驶证信息为准),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所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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