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内蒙古·巴彦淖尔
【项目概况】
成品油运输业务承运商选聘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自成立至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至2021年的财务报表); 2、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所需证照(应合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3类)营运资质),以上证书取得时间必须达2年以上,新取得上述证书的公司不得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中国石化总部和内蒙古石油分公司承运商管理相关要求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 年第42号)第二章第八条规定要求和具备条件; 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含50万元); 4、注册在本公司名下的运输成品油的车辆不得少于30辆(含30辆) (其中保证运输量30吨单体通仓10台、分仓10台,运输量20吨及以上单体通仓4台、分仓3台,小吨位油罐车3台);油罐车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八十八条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运输车辆油罐车辆必须具备规范的罐体结构和附加设备,同时满足巴彦淖尔石油分公司指定油库、加油站的装卸工艺条件及油气回收等业务运行要求; 5、车辆应安装符合石化成品油运输要求的GPS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或电子铅封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