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
【项目概况】
天津港危险品集装箱进出口地面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名方在中国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相关的业务范围; 2、报名方未在长安汽车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在T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长安汽车、政府及行业等相关单位的失信人或黑名单内; 3、公司注册时间不低于3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年营业额不得低于1亿人民币; 4、报名方提供近3年2例以上主流汽车企业相关业务领域合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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