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厦门
【项目概况】
卷烟物资国际货运代理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在国内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提供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复印件; 4、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或其合作物流拖车公司(为本项目服务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含集装箱运输); 5、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或其合作报关行(为本项目服务的)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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