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厦门
【项目概况】
进出口业务港口劳务及海运陆运代理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在国内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一份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政府税务部门网站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5、投标人须提供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复印件。 5、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或其合作物流拖车公司(为本项目服务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含集装箱运输),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或其合作报关行(为本项目服务的)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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