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晋江
【项目概况】
电子元器件及相关产品国内公路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10年及以上、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国内陆路运输服务的公司(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国家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不需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的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品3类与8类运输服务。若投标人经营许可范围不包含危险品3类与8类运输服务,须另行补充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其合作车队有效合同复印件;②合作车队具备危险品3类与8类运输服务许可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接过半导体厂国内陆路运输服务; 4、投标人应提供已投保货运责任险(如货物运输险或承运人责任险)保单(普通货物国内运输险保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危险品货物国内运输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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