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重庆
【项目概况】
粉煤灰运输、粉煤灰(渣)运输、脱硫石膏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公司经营资质(投标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2、投标人需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车辆信息登记证明,必须列出用于运输保供的运输车号、载重吨位。挂靠车辆必须出具挂靠证明且只能挂靠一家投标人,若挂靠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则该挂靠车辆视为无效运输力量,挂靠协议必须是车辆所有人与投标人签订方为有效。关于半挂车辆,必须同步提供牵引车与半挂车行驶证复印件,一辆牵引车对应一辆半挂车,单独提供牵引车或半挂车视作无效运力。 3、投标人须具有运输保供经验、较强的保供能力(具备24小时作业能力)和一定的应急处置方案。参与粉煤灰运输投标人必须保证粉煤灰日运输能力必须在1000吨以上,单趟运输能力达到300吨(含300吨)以上,运输车辆为罐车自卸车;参与粉煤灰(渣)运输投标人必须保证粉煤灰(渣)日运输能力必须在500吨以上,单趟运输能力达到100吨(含100吨)以上,运输车辆为四桥散货自卸车辆;参与脱硫石膏运输投标人必须保证脱硫石膏日运输能力必须在1000吨以上,单趟运输能力达到300吨(含300吨)以上,运输车辆为自卸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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