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广州
【项目概况】
设备、再生钢铁、物料等货物码头至公司运输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供应商须为专业的运输物流企业,具有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证明(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近1年钢铁企业业绩(相关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各1份),提供近1年不锈钢企业业绩的优先; 4、本项目所需车辆为集装箱拖挂车/自卸倾斗卡车/平板车,供应商须确保运输车辆均已在车管所年审期限内,并足额向保险公司投保。提供合计不少于15台所需车型的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若车辆为非自有车辆,则需提供与具备上述资质之运输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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