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
【项目概况】
设备及备件空运国际运输代理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备案表(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网站) 资质。 3、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已完成 2项国际空运货运代理服务的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业绩合同内容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合同信息页;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和确认时间。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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