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丨天津丨河北·石家庄丨邯郸丨内蒙古·包头丨辽宁·沈阳丨吉林·长春丨黑龙江·哈尔滨丨山东·青岛丨河南·郑州丨安阳丨江苏·南京丨苏州丨常州丨浙江·杭州丨安徽·合肥丨马鞍山丨广东·广州丨海南·海口丨湖南·长沙丨湖北·武汉丨鄂州丨江西·南昌丨四川·成都丨重庆丨贵州·贵阳丨云南·昆明丨甘肃·兰州丨宁夏·银川丨陕西·西安丨新疆·乌鲁木齐
【项目概况】
建筑材料物流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200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非个体工商户,须在所申请包件的区域内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路线涉及两个城市的须至少在一个城市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 2、供应商须在申请包件所在的省市具备成熟的运力资源,并能提供稳定的运力服务; 3、供应商至少提供履约完毕的2份运输合同,至少提供目前正在履约的2份运输合同; 4、公司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以上; 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的资质、能力;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信用级别为A、B、M等级,优先选择纳税等级A、B级的供应商; 6、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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