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福州
【项目概况】
盐产品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报价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报价人所提供车辆应具有道路运输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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