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扬州
【项目概况】
生产材料短驳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运输供应商须是专业物流企业,具有两年以上物流营运经验,并具有公路运输经营相关资质; 2、核载量2吨以上自有车辆不低于3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能提供7×24小时运输服务,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4、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 5、本次招标不接受两家及以上运输供应商联合参与; 6、必须持有正规运输或物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托运部无效); 7、所有参加招标的单位要求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可提供税务部门认可之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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