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辽宁·沈阳
【项目概况】
邮路运输业务,预算22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能够提供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自有运输车辆20台(含)。 4、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 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并提供承诺书;车辆手续齐全,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车损险等,其中,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大写人民币 壹佰万元整),不计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 10 万元(大写人民币 拾万圆整),不计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1座×¥5 万元(大写人民币 伍万元整),不计免赔率;所有险种的保费由承运人承担。 5、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城市(沈阳)或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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