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辽宁·鞍山
【项目概况】
钢材出口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150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注册地为境内的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商在中国投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 2、投标方注册地为境外的企业,提供当地官方登记的营业执照和注册证明文件,以及股本证明文件,并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以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3、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500万人民币(或提供股本证明文件相当于500万元人民币); 4、具有1年及以上从业资质; 5、境内注册的投标方需提供《无船承运业务备案表》; 6、具有适载钢材的自有或期租或参股船舶,一年内执行3航次及以上。不具有适载钢材的自有或期租或参股船舶,要具备优势航线,派船6次以上/年; 7、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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