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江门
【项目概况】
包装制品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经国家核可颁发并至今有效的可经营公路/铁路运输业务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我司认可的货物保险单; 2、 运输品质、服务品质、配合度良好的货运公司; 3、运作车辆为自有车辆或长期协议车辆,并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法车辆。投标商必须保证每天至少有16台(17.5米平板车 1台、飞翼9.6米 5台、厢式 9.6米 5台、厢式7.6米 3台、厢式4.2米 2台)自有车辆在我司运转; 4、运作车辆车型为高栏车或箱式车或甲方指定的其他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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