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佛山丨揭阳丨广西·北海丨福建·泉州丨浙江·宁波丨温州丨辽宁·大连丨盘锦丨江苏·南京
【项目概况】
沥青产品水路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35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运输企业; 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运输资质; 3、近 3 年具有 1 个及以上相应的水路运输业绩; 4、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至少具有江河或海上运输能力不低于0.7万吨; 5、要求装载船舶船龄不超过20年(以建造完工日期起算),为双底双壳船,船配有良好的导热油加温设施,保证到达卸货港时的沥青温度不低于130℃,具备全套江河或海上承运船舶的有效资质;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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