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西·九江
【项目概况】
原材料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16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能力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并同时提供运输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承运单位承担,与招标单位无关; 3、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运输保供的运输车辆的车号、载重吨位,粉煤灰运输车辆必须为罐装车、脱硫石膏及燃煤炉渣运输车辆必须为后翻自卸车,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甲方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填报重复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车辆数量及车型要求:投标运输单位需具备的运力,参与标段1罐装车不少于2辆,后翻式自卸车不得少于2辆;参与标段2后翻式自卸车不得少于3辆;参与标段3后翻式自卸车不得少于2辆;参与标段4后翻式自卸车不得少于2辆; 5、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24小时运输保供能力,且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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