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机械设备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道路大型物件运输;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0个电站超限主设备运输业绩(电站超限主设备包括:风电叶片、塔筒、机舱、轮毂,变压器,发电机定子、转子,汽轮机等);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0个新能源主设备运输业绩,其中至少2个业绩是合同服务对象为中国企业500强中前100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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