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广东·深圳
【项目概况】
天津港、深圳港进口服务资源。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竞谈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公司成立时间不得低于5年,须在2017年2月28日(含)之前,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注册时汇率计算),经营和业务能力范围须包含:代理进出口或报关、仓储运输、劳务装卸,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2、竞谈人须具有清关代理业务资格(提供海关注册证书及证明材料); 3、竞谈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4、竞谈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能开具国家清关类、仓储装卸类和物流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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