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重庆
【项目概况】
12吋附属设备运输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必须提供已经完成的在中国大陆一个或一个以上半导体行业8吋或12吋大型设备承运项目的业绩证明,且单个合同货运量100吨(gross weight)以上且分单承运人信息需与投标方一致性达到70%及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合同首页,合同日期,签字页或盖章页)或业绩证明承诺函(包含公司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时间,运输范围,货运量等),运单(需与业绩证明或合同搭配使用)等,运单上体现合作方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与合同或业绩证明保持一致。 未提供有效业绩证明(合同或承诺函)或者单个合同或承诺函货运量未达到100吨(gross weight)以上的或货运量达到 100吨(gross weight)但分单承运人信息与投标方一致性低于70%(含)的,均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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