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温州
【项目概况】
温州-大连石脑油产品水路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6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运输企业; 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运输资质; 3、投标人需拥有运输能力不低于1.5万吨(可以包含自有船舶和长期租赁船舶);且投标人必须对拟投入使用的所有船舶进行投保; 4、要求装载船舶登记年限不超过18年(船龄从安放龙骨时间计算),为双底双壳船,具备全套海上承运船舶的有效资质; 5、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运力(长期租赁的船舶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长期租船合同及相关资质审核;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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