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南京丨扬州丨泰兴丨连云港
【项目概况】
丙烯原料物流服务项目,年运量约35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 万); 2、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丙烯危险品货物运输或危化品第二类运输); 3、投标人须提供当地安监部门每年核发的“罐体检测证明”、交通部门每年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4、投标人须承诺使用的运输车辆符合国家交通部门的相关车辆管理、检验、运输等规定,不得使用非法改装、证照不全等非法车辆; 5、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从事丙烯运输的有效业绩累计运量≥1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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