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黑龙江·哈尔滨
【项目概况】
非油商品仓储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范围覆盖本项目招标内容,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自有车辆不得少于60辆,运输车辆需办理有效的强制保险和全额商业保险,且满足安全卫生标准要求; 3、投标人免费提供仓库用于储存招标人配送的货物(自有或租赁,租赁仓库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即租赁期限至少到2025年6月30日)。仓库配备取暖设备,确保冬季入仓商品安全。仓库安全资质齐全,符合商业仓库设计规范(SBJ 01-1988)及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管理要求和规定,面积不小于5500平方米,库房净高度不低于8米。提供仓库房产证或者租赁证明,提供消防单位验收的合格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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