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湖南·长沙
【项目概况】
沥青货物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专业航运物流企业;具有长江相关线路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3、供应商必须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 4、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5、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垫资额度不低于50万元,垫资周期3个月; 6、供应商近两年内(2020年4月至今)须具有一个同类物资运输1万吨及以上的业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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