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
【项目概况】
商品车清关服务项目,采预算约1.1亿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业绩和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月1日。“天眼查”中无经营异常、失信人信息、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具备整车清关仓储资质及高级AEO认证证书。提供若中标后至合同截止日,能达到采购人各阶段要求的书面保证; 2、2018-2020年天津港口岸一般贸易整车清关服务业绩平均不少于2万台/年;2018-2020年一般贸易整车空运进口清关服务业绩平均不少于25台/年;具有天津港保税报关经验,能提供正在执行的天津港整车进口保税报关的一手合同; 3、供应商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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