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航海运输全程物流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2、北京地区具备常设办事人员,并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3、具有国际航空运输业绩,近三年至少与一家发货人(非本次招标人)执行一年期及以上同类型服务合同,并提供合同文本或商务证明材料相关信息页。 4、经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投标人此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或响应时,存在IP地址异常现象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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