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陕西·西安
【项目概况】
集卡车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集装箱项目);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机动车辆证明材料(包含车辆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以及驾驶人员材料(身份证、驾驶证)等; 4、拟用于本项目的车辆和驾驶员须已全部购买货物损伤灭失、车辆道路运输、车辆人员意外等保险(包含但不限于此类保险),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并提供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不能出具财务报告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人自有不少于30辆集卡车辆; 7、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国际联运项目经验,同时2021年度全年完成业务量不少于3000台次;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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