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广州
【项目概况】
石化苯乙烯、苯等液体化工产品(不含PX)海路运输项目,总运量40.2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财务上独立运行,符合本次招标资格条件,具备国内沿海化学品船运输资质的企业。仅具备无船承运人资质的投标人,限中国石油集团内部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同样有效)。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自主运营化工品船舶列表(包括法定光租船舶)及船舶相关证件。船舶列表需列明项目为:船级社、船长、船宽、吃水、载重吨、船舶制造日期、货舱材质、保赔险保赔额度(需提供含有详细保赔金额的保单)、重点合作企业、国际大型石油公司认证情况等;船舶相关证件主要为船舶营运证、国际大型石油公司认证报告(首页及有效期页)。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须提供最新且有效的基本证件情况(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水路运输许可证、DOC符合证明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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