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辽宁·抚顺|内蒙古·赤峰
【项目概况】
铜精矿运输,预估量120000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具备运输风险承担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具备承担在运输中造成损失的赔偿能力。能够提供全天候、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具有固定的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 3、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招 标项目内容。 4、投标单位应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投标单位 (2019年 1月至 2021年 12月)应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至少提供三份;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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