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三明
【项目概况】
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共设五个合同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经营范围具有普通货物运输服务等相关内容(具体以营业执照标明的经营范围为准) 2、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经营运输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3、第一合同包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自有中型以上厢式货车或仓栅式货车(自卸车除外,每部总质量不少于31000kg)不少于10部(其中三明辖区内货车数量不少于5部),及车辆有效的商业保险和货物保险、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的复印件;第二、三、四、五合同包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自有中型以上厢式货车或仓栅式货车(自卸车除外,每部总质量不少于31000kg)不少于8部(其中三明辖区内货车数量不少于4部),及车辆有效的商业保险和货物保险、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的复印件;若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合同包的投标,提供所有车辆证明材料不能重复,若重复则其中一个合同包车辆证明材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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