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南·郑州
【项目概况】
管道产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和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的公路汽车运输能力。 5、投标人近三年( 2019 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2项类似运输业绩,合同金额达到 20 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应包含双方签字盖章页、详细运输服务内容、合同总金额等主要信息等)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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