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吉林·长春
【项目概况】
调达物流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和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且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扫描件且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如过期正在办理中需提供已提交审核的证明及承诺函【中国境内的认证机构应依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取得有效资质。只有中国境外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才接受境外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中国境内的认证机构和其出具认证证书应可以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且查询结果显示“有效”,暂停、撤销、失效等均属无效;无法查询的,应附情况说明和备证资料,否则视为无效。】) 4、供应商应具备汽车零部件物流运输2年或以上从业经验(服务期限月份累加)(提供业务合同,扫描件且加盖公章)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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