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内蒙古·包头|新疆·乌鲁木齐|陕西·榆林
【项目概况】
(聚烯烃产品)汽车运输服务,三个标段,概算总金额1396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国家规定的交通运输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3个月内开具的同类发票扫描件; 4、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普货运输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履约完成。 5、标人须具有承运货物载重30吨及以上的货运运输车辆50辆以上,运输车辆的所有人须为投标单位(以行驶证信息为准),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所有。 6、投标人具有车辆全球定位系统(GPS)或第三方物流信息平台管控系统,提供物流平台展示画面截图或第三方物流信息系统使用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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