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泰安
【项目概况】
市内邮路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2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 4、第一标段承担运输任务的企业能够提供用于邮件运输的3吨及以上厢式货车不少于20台(含自有、分公司及控股公司车辆);第二、三、四、五标段承担运输任务的企业能够提供用于邮件运输的3吨及以上厢式货车不少于4台(含自有、分公司及控股公司车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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