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辽宁·锦州
【项目概况】
锌精矿水陆联运服务项目,运量约8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或者其他组织(必须取得总部授权),具有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货船运输”或“水上运输业”或“船舶代理”或“公路运输承运”等物流类或物流代理类经营种类; 2、投标单位必须持有《水路运输许可证》或《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或《水路运输辅助业备案登记表》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登记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其他物流类资质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准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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