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湖北·咸宁
【项目概况】
全国配送运输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需具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业绩以单项合同或订单为准,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5、投标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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