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南平
【项目概况】
卷烟、非烟中转运输及站点装卸服务,预算金额749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自有中型或重型厢式货车至少10辆(行驶证上车辆类型为中型或重型),其中常驻南平辖区内厢式货车(南平地区车牌)数量不少于7辆,车辆行驶证上的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以车辆行驶证为准,应提供经年检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含副页,行驶证上检验记录必须能证明年检有效)复印件(行驶证正反面必须复印, 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投标人具有经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服务资质复印件,从事道路运输服务2年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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