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南·鹤壁
【项目概况】
石灰石运输服务,约140公,运量约3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是专业的物流企业,具有有效期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有(自有)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营运货物车辆不低于20辆,国六及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50%,货车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交通标志标明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6轴全挂货车,总质量不超49吨,需提供车辆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