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泉州
【项目概况】
食品及饮料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宣传促销品及其他生产辅助材料,预计饮料13万吨,食品74万方、包装3.6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三证合一版本的营业执照不需以下第2、第3项。)营业执照所列办公地点需与实际办公地点一致;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法人代表身份证; 6、银行资信证明书; 7、与其他快消品行业客户合作经验的证明(如:合同、发票等); 8、不低于15条规定的自有车辆证明(要求提供车辆照片与行驶证证明车辆规格与产权归属,行驶证上车辆所有权人为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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