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物流配送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经依法批准成立的物流配送企业,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开办时间2年及以上; 2、投标人符合招标人项目运力的配送人员及设备需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库房,库房环境符合食品仓储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具备配送信息系统,并就本次项目的配送情况与招标人就行数据对接共享,提供在线下单、取消订单、订单费用估算、订单订阅、订单路由推送、订单路由查询、订单运费查询、订单运费推送接口;接口运行稳定,传输的数据及时、准确无误;7*24小时技术支持; 5、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税率要求为9%。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及任何形式的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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