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
【项目概况】
成品油水路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省际成品油船运输”; 3、具备海事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DOC)符合证明并在有效期内,提供最新年检记录; 4、投标单位运输船只单船承运能力不小于300吨,投标单位船舶总长度小于45米,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5、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成品油内河运输)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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