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青岛|乳山|日照|辽宁·营口|大连|天津
【项目概况】
港口的货运代理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应为在商务部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须提供在商务部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或商务部网站备案信息截图); 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为食品或饮料生产企业提供货运代理服务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上述要求在合同里面无法体现的,可以在项目业绩汇总表中进行描述,若合同及业绩汇总表均未显示上述信息的,将视为无效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