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
【项目概况】
非危化工产品第三方仓储保管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仓储服务,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2、投标人拟投用于本项目的库房,必须拥有丙类仓储资质,产权和土地等证明材料应齐全有效,产权清晰,无抵押。消防竣工验收材料齐全有效,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备案、报审等有效文件,防火等级不低于丙级;库房防雷接地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年度防雷检测报告为合格,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投用于本项目的库房应位于天津地区;为封闭库房,所处环境须防晒、防潮、防污染,各地区中心库用于该项目的最低库容面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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