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
【项目概况】
盐产品海运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35580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运输资质,其中海运业务具有《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上述许可证中核定的经营范围包括本运输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和区域或代理运输资质;汽运业务具有《国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不具备汽运业务,可委托具备汽运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负责汽运部分业务,需提供汽运公司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加盖双方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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