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重庆
【项目概况】
煤炭物资水路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水路运输许可证》,自有船舶运力20万吨以上,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需一致,需提供《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营运证》、《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设备记录》,提供的自有《船舶国籍证书》上的船舶净吨总数需要5万吨以上; 3、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煤炭、矿石的承运业绩且其中一个自然年江船年承运量不少于50万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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