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设备、材料及工器具等国际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国际承运的资格,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需具备承运人资格,无船承运人须提供无船承运人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事业部、联合体等类似身份进行投标; 4、投标人须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并审核为合格服务供应商; 5、投标人应在前述主要发运港口拥有专用仓库,投标人需提供自有仓库或租赁仓库的相关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在目的港口拥有专用仓库且提供相关证明的投标人将被优先考虑; 6、投标人应具备3年以上承运经验,至少海运过5万计费吨且陆运过5万计费吨的类似货物; 7、投标人应具备巴基斯坦清关及陆路承运资质和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8、投标人在目的港需要有派出机构和人员; 9、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当地币垫资能力以保证招标人到港货物的顺利和快速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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