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辽宁·营口
【项目概况】
醇类产品鲅鱼圈至华东主港的水路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18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财务上独立运行,并符合本次招标资格条件的从事水路运输企业; 2、提供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海运经营范围应包括国内沿海化学品船运输); 3、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的船龄不超过20年,至少拥有自主运营化工品船舶1艘以上; 4、投标人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承担过散装液体化工产品运输; 5、可以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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